《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》办理
2017-04-11 10:39:10
一、办理对象:
年满60周岁(含60周岁)以上且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。
二、所需材料:
1、持有本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。
2、持有外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,须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公安部门出具的《居住证》或《暂住证》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市户籍证明及复印件。
三、办理方法:
1、可由社区接受相关材料统一代办。
2、若个人自行办理,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街道行政事务受理中心。
四、特殊情况办理:
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(非本市身份证的,须同时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《居住证》(暂住证)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市户籍证明及复印件)和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1张,到市老龄委办公室指定的地点申请办理。